醫保政策出臺可能促使互聯網醫院醫生格局及服務內容分化
- 2019-09-10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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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摘要:國家醫保政策出臺對規范“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明確醫保支付有重要意義。但需注意的是,不同級別醫生在線復診均按普通門診統一收費,該定價模式可能會影響高級別醫師在互聯網醫院提供服務的積極性,降低線上服務意愿或向擁有自主定價權的第三方互聯網醫療平臺遷移,由此影響互聯網醫院/線下實體醫院、營利/非營利互聯網醫院現有醫生格局及衍生的醫療服務內容。
今年8月3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價格項目管理、價格形成機制以及醫保支付政策三個方面,對互聯網+醫療服務能否/如何納入醫保體系,首次作出明確規定。指導意見要點整理如下:
1. 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
①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依法開展”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部門按項目管理。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可自行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②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準入實行以省為主,國家、省和市三級管理。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主導設立適用本地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③明確項目準入應符合的基本條件,以及哪些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情形,具體如下。
2. 健全“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④按公立非公立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主要實行政府調節,由醫療保障部門對項目收費標準的上限給予指導,公立醫療機構按不超過醫療保障部門所公布價格的標準收取服務費用;非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
⑤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定價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公立醫療機構或其所在地區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制定。醫療保障部門和醫療機構不得因服務對象、服務區域不同制定不公平的價格標準。新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可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制定或與醫療機構協議確定試行價格。
⑥制定調整價格應保持線上線下合理比價,體現激勵服務與防止濫用并重;使線上服務可以比傳統就醫方式更有利于節約患者的整體費用;應與必要成本的差異相匹配。
⑦針對公立醫院各類服務特點細化價格政策: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委托第三方出具結論的,收費按委托方線下檢查檢驗服務項目的價格執行,不重復收費;互聯網復診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收費;依托”提供家庭醫生服務,按照服務包簽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和結算費用,不因服務方式變化另收或加收費用。
3. 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保支付政策
⑧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與醫保支付范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后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按規定支付;屬于全新內容的”并執行政府調節價格的基本醫療服務,由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按照規定,綜合考慮臨床價值、價格水平、醫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是否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⑨根據”醫療服務的特點,合理確定總額控制指標,完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調整醫保信息系統,優化結算流程,同時加強醫療服務監管,支持定點醫療機構依托”提供規范、便捷、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對于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價格失信、欺詐騙保等行為的,納入協議違約范圍,按規定進行處理。
4. 國家醫保政策解讀
①偏好線下已開展醫療服務的實體機構。指導意見將“互聯網+”醫療服務視為醫療機構線下已有醫療服務的線上延伸。線下已開展并在醫保范圍內執行相應收費價格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經備案后即可納入醫保支付,流程非常簡單;而對全新內容的”基本醫療服務需要重新評估考慮,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由此可見,國家醫保局所提倡互聯網醫療服務提供主體仍然是線下開展醫療服務的實體醫療機構。之前關于互聯網醫療服務主體的爭論基本塵埃落定。
②醫保政策出臺的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意義。國家醫保政策出臺對規范“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明確醫保支付有重要意義。但同時,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準入門檻,需同時滿足五項基本條件:衛生主管部門準許、直接面向患者、以互聯網作為媒介、實現線下相同項目的功能、對診斷、治療疾病具有實質性效果。由此篩選下來,現有業務能進入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甚至納入醫保體系的實際較少,最有可能的是在線復診。有些省份如福建便曾發文將在線復診、遠程會診、遠程診斷納入項目管理。
③在線復診定價“一刀切”可能影響不同類型互聯網醫院的發展。文件對特定細分服務價格作了明確規定。如互聯網復診,公立醫院即使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也只能按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收費。筆者認為該定價模式可能會促使不同類型互聯網醫院擁有的醫生資源及服務層次在后期發展過程中出現分化。
政策制定初衷是為了讓高級別醫生專注于疑難病癥的解決,保持互聯網醫院做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的定位。但實際落地過程中,由于非公立機構互聯網醫院(如平安好醫生、微醫等)仍擁有自主定價權,我們也要考慮,該定價模式是否會影響高級別醫師在營利/非營利互聯網醫院之間的流動性,是否會導致優質醫療資源從自家醫院向擁有自主定價權的營利互聯網醫療平臺遷移?
④異地醫保線上結算如何解決。互聯網診療服務具備跨時空特性,而目前醫保主要由地市統籌,不同地域醫保報銷條件、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差異。那么,針對線上就診患者的跨地域問題如何解決?是根據哪個地區報銷規則為準?能否/如何實現線上異地醫保便捷報銷?若無法解決該問題,互聯網醫院很有可能將形成本地患者醫保支付、異地患者需自費的局面,使得服務范圍趨于本地化,減弱互聯網跨地域覆蓋能力。
最后,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考慮到地方服務需求與支付能力不同,國家明確由各省的醫療保障局負責當地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項目準入、價格形成及醫保支付政策。這為地方具體操作和探索留出了空間。關于醫保政策更深層次的討論,還有待各省細則出臺。
(作者:李慧子;來源:億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