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丨青島西海岸新區 關于促進先進制造、科技創新、大數據 和信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 2019-11-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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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西海岸新區
關于促進先進制造、科技創新、大數據
和信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1. 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改造。組織實施“高端制造業+人工智能”重大示范項目,每年不超過 10個,每家企業最高獎補 1500萬元。對符合新區制造業發展規劃的技術改造項目,建成投產后,按設備實際投資額的 16%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 1000 萬元,其中對屬于“十強”產業的技術改造項目,按 1.2 倍給予支持;對總投資超過 1 億元的重大技改項目,再給予 100 萬元的獎勵。對上年度技術改造總投資超過 1000萬元,且當年度增幅超過 30%、50%、100%的企業,分別給予 50 萬元、70 萬元、100萬元獎勵。
2. 工業設計獎。對獲得國內外著名工業設計獎項及山東省“省長杯”、青島市“市長杯”工業設計獎項的企業,單項給予最高 10萬元獎勵。
3. 培育制造業試點示范企業。對新認定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山東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給予 50萬元獎勵。對企業承擔國家工業強基、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等工業轉型升級重點項目,按照市級支持額度給予 1:0.5配套。
4. 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展。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 3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只享受一次獎勵。根據工業企業年度區級實得財力和工業產值貢獻各占 50%的權重,確定突出貢獻工業 30強企業,其中前 10強、11—20強、21—30強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 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5. 鼓勵大企業進位爭先。對首次入選“世界 500 強”“中國 500 強”“中國民營經濟 100 強”“山東省 100 強”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 10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 500 億元、100 億元、50 億元、3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 100 萬元、50 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6. 支持工業品牌發展。 瑯 對新區工業品牌“ 琊榜”上榜企業,每家給予 20萬元的宣傳推廣費用補貼。對確定參加央視“好品山東”宣傳的企業,按實際產生廣告費的 10%予以補助,每家企業最高 50萬元。對參加國內外知名專業展會的工業企業,按其實際發生的展位費、特裝費的 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 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給予 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三品”(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戰略試點示范企業、工業精品企業、省“三百工程”企業、市“三品”示范企業,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7. 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企業產品通過山東省首臺(套)技術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認定的,給予成套裝備最高 150萬元、單臺設備最高 50萬元、關鍵核心零部件最高 20萬元獎勵。對列入市級技術創新重點項目計劃,并通過新產品新技術鑒定且產品核心(關鍵)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的,每個獎勵 2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 20萬元。
8. 支持兩化融合發展。支持企業實施計算機輔助設計應用、生產裝備智能化自動化、管理信息系統集成應用、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提升等企業信息化建設,以及基于互聯網的個性化定制、眾包設計、云制造、在線故障診斷及維護等新型制造模式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按其項目竣工實際投資額的 30%給予補助(建設期限按照項目竣工時間最長追溯不超過 2 年),每個項目補助額最高 300 萬元。對認定的國家、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和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最高 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 50萬元一次性獎勵。
9. 發展智能制造。對國家、省、市認定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分別給予 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國家、省、市認定的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分別給予 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青島市認定的互聯網工業平臺、智能工廠或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按照市級獎補額度給予 1:1配套支持。對企業購買使用高檔數控機床、機器人等智能裝備或成套設備的,按照設備購置合同當年實際發生額 1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 200萬元。在危險程度高的化工、民用爆炸物等行業,推廣應用安全防護、排爆等特種機器人的,每家企業給予最高 500萬元獎補。
二、支持科技創新發展
10. 支持科技創新平臺發展。圍繞新區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區財政每年安排 3000萬元科技創新中心發展專項資金,建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財政資金投入新機制,在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型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對注冊為企業獨立法人并獲準建設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其實際投資額的 25%分別給予最高 500萬元、200萬元的支持。對依托企業為主體建設,新認定或獲準組建的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按級差分別給予 4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11. 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最高 5 萬元獎補。對高新技術企業和“千帆計劃企業”使用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產生的檢驗檢測費用,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 20%給予獎補,同一企業區級財政年度最高獎補 50萬元。支持技術轉移服務組織或機構在新區開展技術經紀人、科技評估師培訓,每年安排 30萬元培訓經費,根據培訓績效對技術轉移服務組織和機構進行補助。支持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照不超過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合同成交額的1‰給予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經費補助,最高200萬元;按照不超過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合同成交額的 0.5‰給予青島西海岸新區技術交易市場運營經費補助,最高 200萬元。
12. 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引導創新創業載體高質量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分別給予其運營機構最高 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給予每年最高 20萬元運營補助。
13. 支持創客項目成長。實施科技創新券,支持在孵企業購買科技服務機構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分析、中試熟化、工藝集成等服務,按技術服務合同(協議)實際發生額最高不超過 20%抵扣,每家在孵企業每年可用額度不超過 2萬元,每個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年發放額度最高 50萬元。定期舉辦新區“青藍匯”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 20萬元、15萬元和 10萬元獎勵。對承辦“青藍匯”創新創業大賽的企業或組織,根據賽事規模和影響給予最高 50萬元補貼。
三、支持大數據和信息產業發展
14. 鼓勵引進大數據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僅限建筑物及設備投資,下同)超過 5 億元(含)的大數據產業重點項目,正式運營后給予 500 萬元扶持;超過 2.5 億元(含)的,正式運營后給予 200萬元扶持;超過 5000萬元(含)的,正式運營后給予 50萬元扶持。
15. 支持軟件信息技術服務和大數據企業上規模。對當年軟件和信息服務主營業務收入新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 1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認定的數據采集、清洗、分析挖掘等領域大數據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達到 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 10萬元、20萬元、50萬元扶持。
16. 支持大數據企業運營。(1)寬帶扶持:對大數據企業自用寬帶租賃費給予 5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 50 萬元,扶持期不超過 3年。(2)數據存儲扶持:對大數據企業存儲服務,給予租用機架費用 10%的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 50萬元,扶持期不超過 3年;給予租用云主機費用 20%的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 30萬元,扶持期不超過 3年;給予租用云存儲費用 30%的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 20萬元,扶持期不超過 3年。
17. 支持軟件企業自主創新。對新通過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每件給予最高 1萬元獎勵,其中工業軟件著作權獎勵上浮 50%,每家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 3 萬元。對新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或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 30萬元、40萬元 和 50 萬 元 獎 勵 。 對 新 通 過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標 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10 萬元獎勵。對信息技術服務行業“瑯琊榜”上榜企業,參照工業品牌“ 瑯 琊榜”上榜企業,給予獎勵。
18. 支持智慧城市和大數據示范應用。積極推進“互聯網+”和社會信息化,每年評選不超過 20個企業主導的行業信息化示范項目或智慧城市建設項目優秀案例,每個給予最高 10萬元獎勵。面向在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開展大數據優秀案例評選,每年原則上不超過 5個,按實際投資額的 10%給予扶持,每個最高 100萬元。
19. 推進信息化支撐平臺建設。推進平臺融合應用,對企業上云以及依托工業互聯網、產業互聯網等第三方平臺開展供需對接、集成供應鏈、產業電商、眾包眾籌等創新型應用的,每年給予企業合同實際發生額 30%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 50萬元。
20. 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對集成電路產業研發投入達到300 萬元的項目,給予其實際研發投入 20%的補助,最高 1000萬元,最多不超過 3年。對購買 IP(指 IP提供商或者 FoundryIP模塊)開展高端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集成電路企業,給予其購買 IP直接費用 30%的補助,最高 200萬元,最多不超過 3 年。對復用、共享第三方 IC 設計平臺的 IP 設計工具軟件或測試分析系統的集成電路企業,給予其實際投入 40%的補助,最高 100 萬元,最多不超過 3 年。對進行重點支持領域工程產品流片的集成電路企業,分別給予其該款產品掩膜版制作費用、首輪流片費用 50%、30%的補助,每項最高 300 萬元,最多不超過 3年。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研發并首次應用的自主芯片或模組,規模化應用銷售額達到 500萬元的,對應用方以重大專項方式,給予其實際投入 30%的補助,最高 300萬元,最多不超過 3年。
四、附則
現行區級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自 2019年 10月 3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有關本政策獎補扶持對象具體申報流程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實施細則,另行發布。本政策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文章來源:青島西海岸新區政務網)